承兑汇票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在促进经济发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不少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能在银行兑现和企业间可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贷款等特点,打着所谓“资金运作”、“投资理财”等名义大肆进行承兑汇票买卖。这种严重危害正常经济活动的现象近几年来在我们绍兴市范围内也大量的存在。
一、怎么看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
认定背书是否连续需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票据上各项背书必须在形式上是有效的,如果存在因要式欠缺,而导致无效的背书时,首先认定背书为不连续。但是,如背书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章背书,或者伪造背书签章而导致背书无效的,并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2.背书的连续只是指转让背书的连续,并不包括非转让背书在内,如果在背书中存在委托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并不影响背书连续的认定。
3.票据上背书连续的先后顺序必须是连续的,前一手背书中的背书人,必定是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后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名称与前一手背书的背书人的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4.在银行承兑汇票日常实物操作中,后一手被背书人的名称是由前一手背书人记载的,背书人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时,有可能会将被背书人的全称书写为简称。因而,前后两手背书栏内的单位名称就可能不完全一致。
二、票据债务人是银行
不是,出票人才是债务人。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持票人是除出票人以外的持有票据的人,也就是票据的收款人。票据债务人: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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