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3-04-23 11:30:30 1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在汇票到期日,出票人无力偿还时,贴现银行放弃对贴现申请人的追索权,贴现申请人不附连带责任。此时,可以认为贴现业务符合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这一条件,贴现企业应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贴现时,根据票据是否带息,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如果是不带息票据,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贴现利息)

贷:应收票据(票据账面价值)

如果是带息票据,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贴现净额)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贴现收入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票据账面价值)

贷:财务费用—贴现利息(贴现收入大于账面价值差额)

票据到期时,无论出票人是否有能力付款,因贴现企业不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下面举例说明其会计处理方法。

【例1】201×年3月31日收到当日签发的6个月到期,票据面值为600000元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8月31日,企业持该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10%,不附追索权,则计算过程和结果如下:

(1)票据到期值=600000(元)

(2)计算贴现利息=600000×10%÷12×1=5000(元)

(3)计算贴现收入=600000-5000=595000(元)

借:银行存款595000

借:财务费用—贴现利息5000

贷:应收票据600000

【例2】假定以上为带息票据,票面利率6%,该企业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计提票据利息,其他条件不变,则计算过程和结果如下:

2011年6月30日,计提票据利息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借:应收票据9000

贷:财务费用—利息9000

(1)票据到期值=600000+600000×6%÷12×6=618000(元)

(2)计算贴现利息=618000×10%÷12×1=5150(元)

(3)计算贴现收入=618000-5150=61285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612850

贷:应收票据609000

贷:财务费用—贴现利息3850

全文8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会计处理 最新知识
针对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不附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