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等级及相应的伤残赔偿在所有纠纷中,只有医疗纠纷是特殊的,其解决必须依靠鉴定结论,即使医疗方的过错非常明显,法院也应根据鉴定意见来判断结果。例如,病人右腿骨折需要用钢板固定,但“手术通知单”中“右”字错误地写为“左”,于是外科医生将钢板植入病人的“左腿”。这种明显的错误,没有鉴定结论的支持,法院不会轻易做出判决。可见专家结论对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性。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不仅需要鉴定专家的无私奉献,更需要客观真实的病历,这就需要提醒广大患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即协商封存病历,避免医院的损失涂改、伪造病历,对鉴定结论不利的。只有当鉴定结论客观真实时,才能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水平,获得公平公正的残疾赔偿金。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故可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过失医疗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残疾。根据严重程度可分为甲级医疗事故和乙级医疗事故,乙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过失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按严重程度可分为二级甲级医疗事故、二级乙级医疗事故、二级丙级医疗事故、二级丁级医疗事故、二级戊级医疗事故。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因过失医疗行为造成的轻微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级甲级、三级乙级、三级丙级、三级丁级和三级戊级。四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明显人身损害的医疗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过失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患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要求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并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请求权利。
在介绍医疗事故等级之后,让我们看看与医疗事故等级相对应的伤残赔偿比例。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除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外,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1至10级。从A级到E级的相应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50%、40%、30%、20%和10%。
四级医疗事故无伤残赔偿。
全文8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