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要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需要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申请人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方针和计划,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申请人要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需要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一系列文件和资料。这些文件包括: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申请人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方针和计划;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商 业 银 行 分 支 机 构 设 立 需 要 哪 些 审 批 手 续 ?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手续。首先,需要经过中国银监会的批准,这是监管机构对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的必要审批程序。其次,还需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这是负责银行体系的整体规划和管理的机构。最后,还需要经过省级银监会的批准,这是对具体分支机构设立进行审批的机构。因此,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需要经过中国银监会的批准,并还需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省级银监会的批准。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并经过中国银监会的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和省级银监会的批准。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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