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生育服务证延期换证
换证条件:
1、遗失《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
2、死产、新生儿死亡、《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损坏严重需要换证的,应持旧证到原发证机关更换新证。旧证由发证机关收回。
3、《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
换证地点:原先的发证单位,一般都是夫妻一方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换证流程:
1.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在户籍地领取并如实填写《重庆市再生育审批表,按要求提交规定的材料。
2.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规定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将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内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应当在收到再生育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提醒:
《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有效期为三年,如果在规定有效期内未生育,可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原《重庆市再生育服务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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