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政府财政资金的物业管理在合同期满后可以继续续签,也可以进行招标,但目前尚无法律法规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仅仅有《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宅物业有相关规定,鼓励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在合同期满后,政府财政资金的物业管理可以继续续签,也可以进行招标。目前,在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尚无法律法规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仅仅有《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宅物业有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是否必须招标?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但是,一个业主所有的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不得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因此,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不一定必须招标。
虽然《物业管理条例》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但在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尚无法律法规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因此,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不一定必须招标。政府财政资金的物业管理可以继续续签,也可以进行招标,但需要注意相关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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