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2、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办理对象:办理条件工伤(职业病)职工
申办材料
1、《工伤认定证;
2、《劳动鉴定申请报告书一份;
3、《职工因工残废证一个、《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四份;
4、有关病历、诊断检查结果。
办理程序
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局行政审批服务处申报,医保岗初审→局医保处组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专家技术组鉴定(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医保岗参加)→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给出鉴定结论→局行政审批服务处意见→分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处领导签发→将鉴定结论发给单位
办理时限:鉴定后45个工作日内出鉴定结果
收费标准:130元/人。
承办机构:南昌市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医保处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0791-83987539
监督电话:0791-83986857、局监察室8398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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