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从犯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
第一条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批准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非法拘禁罪的律师委托书怎么写?
律师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现委托_______在本人与_______一案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
委托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非法拘禁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事实上,不管是主犯还是从犯,只要满足法定条件都能批捕。虽然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当中的从犯应当适当从轻处罚,但并未规定过,对从犯不能采取羁押这种强制性措施。不过,非法拘禁案件中,对主犯的量刑要比从犯重。
全文9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