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破产重整对债权人的好处
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宣告破产,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进行重整、和解等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破产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破产制度对于债权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化解金融风险;遏制各种逃废债行为;有利于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对那些已经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来说,不对其进行破产宣告,允许其继续借银行的钱用于各项支出,实际上就是容忍其继续浪费社会资源。另一方面,破产法的内容并不限于企业破产清算,相反,破产法中还有重整、和解等程序,通过这些程序可以使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暂时免受债权人的追讨,获得复苏的机会,从而最终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债权人可以通过企业的破产程序通过债权申报,部分地实现自己的债权。
三、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1、债权人申请破产资格
在我国的破产法中,债权人不具有集体诉讼性质的申请资格,申请破产的债权人也只能有权利来行使请求权。因此,根据破产法的精神,申请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必须具有清偿债权内容的权利;必须是可合法执行的申索;请求权应当受到保护。
2、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正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
(1)债权发生的事实和证据。
(2)债权的性质、数额,有无担保,以及证明证据。
(3)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实质性条件
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到期如果不能清偿自己的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的或者是破产清算。
债权人去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那些条件,在我国的法律上称为破产的原因或者破产的期限,是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一个常见的法律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法人由于严重亏损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债务偿还,与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宣告破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请求法院相应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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