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9年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政策。
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是增值税减税的相关措施:
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一个季度就有30万增值税免征额了。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十万元一下免征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三十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一、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个税起点是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产品的支付3%增值税,支付供应工作5%运营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费按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缴纳。还有缴纳2%左右个人所得税。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或者运营税,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体工商户收到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二、税务局可以打电话退税吗
2019新年伊始,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减税降费的好政策接踵而至。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19〕4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1月1日起可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为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近期我市税务局正在对2019年1月份发生符合减免条件但未享受减免优惠的纳税人,开展核实退税工作。
全文7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