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卖、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4.房产登记变更(等级、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7.其他证据。
夫妻房产归属规则
1、婚前购房
谁出资谁所有,双方父母都出资的按份共同所有。
2、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
一般规则: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共同共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例外: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父母的子女名下,出自父母子女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夫妻按份共有。
3、夫妻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产归属:法院可以判决产权属于登记一方,离婚后非产权登记一方可获得房产升值补偿。
升值补偿计算方式:
第一步,应先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即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诉争房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升值率;
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
具体可表示为:一方应得补偿款=夫妻婚后共同还贷数额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2。
4、婚前及婚后房产赠与
在房产变更登记前可撤销赠与,但是经过赠与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