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仅涉及非财产性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采取按照工作量进行收费的方式,其具体收费范围在人民币3000元至12000元之间。
2、针对涉及到财产权益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将根据诉讼标的金额的大小,按照以下比例分阶段累加收费:在诉讼标的金额低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情况下,收费比例为8%-12%,若实际收费不足3000元,则可按照3000元收取;当诉讼标的金额介于10万元与100万元(包含100万元)之间时,收费比例为5%-7%;在诉讼标的金额高于100万元但低于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的情况下,收费比例为3%-5%;而当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低于1亿元(包含1亿元)时,收费比例为1%-3%;
至于诉讼标的金额超过1亿元的情况,收费比例为0.5%-1%。
3、对于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申诉的服务,我们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其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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