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是否不再续签补偿金?
视情况而定,如果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工人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有一个例外:单位与工人续签合同,同时维持和改善待遇,但是工人仍然不同意续签
如果雇员不续签合同,将有经济补偿,除非雇主提供的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减少,否则将不会有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应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半个月工资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者不同意续聘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则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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