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确立了不同的归责原则。一是保险公司在第三方强制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无过错责任;二是机动车间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并存的归责原则。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主张减轻责任。减轻责任的抗辩原因是要求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减轻责任并不是全部免。只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能不承担责任。根据上述责任归属原则,交警部门未确定不同类型交通事故案件的事故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不同责任归属原则,划定交通事故各方在民事损害赔偿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车祸责任认定书提交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吗
车祸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协调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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