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威海市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审批有哪些规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4月24日颁布)
第三十条第二款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二、威海市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审批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省文化厅提出网上申请,不在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在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省文化厅在5日内实行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省文化厅退回申请;
2.网上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由省文化厅网上或电话通知相对人,与网上申报一致的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对无误后网上进行受理;
3.受理后经省文化厅承办,材料内容要件缺失或不符合条件的,由省文化厅提出告知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省文化厅将不予批准该申请。
4.符合条件的,经专家鉴定评审、审核,由省文化厅在20工作日内作出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之后数据录入整理,进入到办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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