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分居后,若有一方去了外地,一般当地的基层派出所都会要求外来人员进行居住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这类证据是政府部门出具的,有较高的证明力,可以优先搜集。目前我国签订分居协议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若能签订分居协议的双方,想必对离婚也没什么异议,所以可以直接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不必多此一举。不过有一种情况可以适用,通过邮寄方式向另一方寄送分居协议,只要对方签收了邮件,即可表明已经告知对方,并且开始了分居状态。夫妻双方在日常沟通中形成的通信内容,如果含有分居的事实的,在实务中仍是较好的证据。在分居期间,会有一定的人员对该分居事实有所了解,因此请了解事实的人员出庭作证,以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这类证据在实务再结合其它证据,会形成较好的证明作用。
一、离婚如何收集分居证据离婚分居证据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
一是分居协议。所谓分居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关于分居事实及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个是分居事实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二是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可以说明你的居住场所,可以说明你在外居住情况以及在外居住的时间段。
三是小区物业证明、居委会证明。
四是证人证言。家人朋友是对夫妻双方是否分居最为了解的人,所以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
五是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等。微信、QQ、短信等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只要一方自认分居事实的都可以当作证据提交法庭。
二、现实中夫妻分居该怎么证明才好
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已经分居的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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