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公司合有限合伙人什么意思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根据合伙人的组成不同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而合伙企业的设立者即为合伙人。有限,根据其字面意思是指在某一确定的范围、条件内,有限责任即是承担主体承担在某一确定范围内的责任,超过范围则无须承担。根据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有限合伙人即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设立者,同时由于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
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有哪些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三、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是个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也就是以前的合伙人的条件,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无法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就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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