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想解除担保,要看签贷款合同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及贷款机构如何规定。一般合同担保期间规定的是,借款人和担保人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要是合同上的担保期到期,担保关系到期后就会自动解除。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确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中解除担保关系。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
(一)担保责任: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二)担保人的权利:在担保人确实足额履行了自己的担保责任后(代替借款人还款),可以起诉借款人追回损失,向法院提交当初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银行结清证明以及借款人相关资料(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情况、家庭财产经济情况等,越详细越好)。由于担保人履行了自己的法定义务,获得了原贷款的实际债权,成为了借款人现在的债权人,所以官司是可以胜诉的。
二、债务人要求更换担保人是否可以
可以中途换担保人的,但需要进行协商。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担保人,一般是在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都是存在,在这个时候如果想要进行更换的话,可以三方进行协商,如果都同意的话,就可以进行更换担保人。
贷款期间若是需要进行担保人的变更,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并经过重新签订合同后和银行确认后,方可成功。
三、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以下责任:
1、一般担保,即贷款期限届满,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也就是说,当贷款期限届满时,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贷款人不仅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贷款,还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返还贷款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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