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的毒贩有哪些限制
时间:2023-03-14 15:32:22 1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犯罪分子只要是刑罚就会有一定的期限,到了判决期限自然就会刑满释放,对于这类人员通常就叫做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即恢复自由,不用专门接受司法机关监管。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罪犯服刑期满释放后,其已经恢复人身自由,可以自由生活和工作,并没有什么限制。主张到当地报到,只是为了进一步对刑满人员进行帮教,如果释放后没有报到的,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的。因此,刑满释放后,是没有什么限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无条件为释放人员办理户籍登记。

一、特赦的人员是不是就是无罪了

特赦的人员是不是无罪,要看刑事诉讼追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公诉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就是无罪。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特赦是国家放弃了对一部分服刑罪犯继续执行刑罚的权力,其效果等同于刑罚执行完毕。对被特赦的罪犯应该按照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管理。

二、刑满释放人员子女可以参军吗

刑满释放人员的子女可以参军。以下情况不得征集:

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2、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一、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包括:

1、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在就业、就学、晋级、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其生活、劳动和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刑释、解教人员除留场就业外,均应放回原户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机关的释放证明书或劳教机关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5、刑释人员留场就业的,就业劳改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劳改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留场就业证书,给予落户。

二、刑满释放后的规定包括:

1、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为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户籍登记;

2、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3、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综上所述,刑满释放人员的子女可以参军。犯人刑期满被开释后,恢复了自由,其可自如的生活和工作,并不会受到约束。到当地报到,仅仅是为了进一步对开释的人进行帮助,如果开释后没有去报到,也不会受到处置。所以,刑满开释后,是不会受到约束的。另外,在被开释之后,有关部门会给其发开释证明书。对于开释人员,当地有关部门还会帮助其安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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