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服务期后教师的违约金费用
时间:2023-07-02 15:21:09 17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首先,我国教师一般分为事业单位编制教师以及聘用制教师(即合同制教师),前者适用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后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其次,无论上述哪种方式的教师,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均可以协商包括解除合同以及其他违反聘用协议等的违约金。

最后,在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合同制教师均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关于解除聘用合同没有违约金。但是假如与用人单位事先就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了违约责任,应按照此违约金承担责任。如个人认为违约金责任过高,或者单位认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要求劳动机关进行裁决。

国企服务期违约金可以约定吗?

可以约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违约金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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