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这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法定理由。因此,单位不能以员工被行政拘留而将其辞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过失性辞退中并无行政拘留一项。对于受到法律追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规定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被行政拘留单位如何处理
职工被行政拘留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将劳动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并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界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旦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不包括违法犯罪事实的调查阶段)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若规章制度未规定“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也可在劳动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中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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