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的联名投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广东省工商局依法对惠州某净水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利用自身在公共自来水供水市场中的支配地位,在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临时供水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强制捆绑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交易,排挤、限制其他管道安装企业的公平竞争。
2013年12月,广东省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纠正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加没收款322.3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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