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提取规定,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青岛公积金提取规定,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二、提取材料(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青 岛 公 积 金 提 取 条 件 是 什 么 ?
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购买商品房提取;
2.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 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
4. 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 购买二手房提取;
6. 租房提取;
7.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8. 拆迁安置房提取;
9.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
1. 患重大疾病提取;
2. 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 职工离(退)休;
4.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 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6.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7.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 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0.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公积金提取需符合相应条件,不同城市的规定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具体来说,购买商品房提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翻建自住住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租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拆迁安置房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不同城市的规定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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