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员工一般对合同的终止是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具体日期不确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终止效力。
一、试用期企业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企业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确认,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或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离职是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员工辞职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企业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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