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注销前进行清算。清算时,应当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这是公司解散的必要程序。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mstances:...(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因上述法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应终止或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在解除前支付经济补偿金
,起诉股东有两个前提条件:一、股东在清算中取得债权或者财产权益的,劳动者才能要求受益股东在财产权益范围内承担责任;二、股东作假的公司成立时出资而未补足出资直至公司注销,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也可以要求股东为被告承担未缴出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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