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旧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非佛山户籍还需提供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如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回执等材料。未满16周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出生证等亲属证明材料。
身份证的申领
1、申领年龄: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申领机关: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3、申领所需时间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全文5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