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他机构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钱包括国库券等名的有价证券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还债,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民间贷款是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形式。民事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借款人达成借贷协议,借款人向借款人借款,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而产生的纠纷。民事贷款纠纷是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事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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