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辞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离职;如果不在试用期内,提前30天告知单位。二、如果不想离职,可以依法享受三个月医疗期,在这三个月的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停缴社保,并且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否则就是违法。如果强行开除,属于违法,可以依法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成都医保卡异地是否能用
成都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但如果要报销,需要申请异地就医。具体如下:
1、在成都医保局领取《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退休人员需提供户口已转回异地的户口复印件,户口在成都的提供异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3、在职职工提交单位申报,单位需另提供。属于单位驻外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供驻外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当提供异地购房合同、租赁、租赁协议复印件等书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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