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登记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由于各方身份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
1、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2、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3、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居留证明、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书面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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