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房产登记信息,需前往住宅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并凭借当事人或公证委托书进行查询。房地产登记查询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权利人可查询自己的住宅登记记录。对于一些旧住宅票,需要查询原始登记文件,权利人可持有身份证明或公证委托书进行查询。
一个人在名义上拥有几所房子,您只能在住宅所属地的住宅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房屋登记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能查询自己名义的住宅登记记录,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的现在,中国的房地产登记查询以规定地区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的权利人可以持有自己的身份证明(委托查询需要公证委托书),在住宅管理部门的房地产文件科查询,由于房地产票的新旧交换,一些旧住宅票需要查询原始登记文件,所有权人可以持有自己的身份证明书(委托查询需要公证明书),由于房地产部门的房地产证明书的新旧交换,一些旧住宅票需要查询原始登记文件
仅查询自己名义房产,如何进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查询。
因此,仅查询自己名义房产,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查询结果可能包括房产的权属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的用途、面积、界址、空间界限、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取得方式、土地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债权、债务、诉讼、仲裁等情况。
结论:查询房产登记,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查询结果可能包括房产的权属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的用途、面积、界址、空间界限、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取得方式、土地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债权、债务、诉讼、仲裁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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