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买方所购置的房屋在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出现了质量问题的话,那就要看是否能够通过加固来修复,同时还能确保建筑物安全。如果可以,买方就可以请求卖方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等补救措施。
2、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但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内进行修复。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的费用及相应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3、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
4、如果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或者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与支持。
回迁房不合格回迁户不收房可以吗?
回迁房的业主不应拒绝收房。业主也不能简单的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否则视为卖方已经交付。但如果存在下面几种情形,可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全文7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