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依法处理定金;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的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可以看出,如果购房者仅仅因自身主观原因不订立买卖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商品房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认购商品房的定金能退,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能退;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毁约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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