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者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请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如下:
1、损害的情形符合法律要求。侵害的范围包括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侵害的行为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侵害行为造成一般影响,后果不严重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请求的。
3、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精神损害的赔偿。
财产损失的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吗
对于普通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形下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法律规定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全文6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