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许可证的区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许可证的区别如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业主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2.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签署;
3.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的《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有期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申请延期的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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