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如下:
1.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一、民间借贷新规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无效情况:1、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且借款人事先或应该知道的;2、向其他公司借钱或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后转贷牟利,且借款人事先或应该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或应该知道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二、借款合同无效法院判如何判
贷款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
1、合同确定无效后,应当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当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这是一般的处理原则;
2、具体到民间借贷行为,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确定无效后,也要遵守这一总体指导原则,本金返还无争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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