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条件有哪些?
1、民间借贷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民间借贷意思表示真实,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
3、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履行了出借义务。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签订主体合同,主体包括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等;
2、签订合同的目的,即贷款的目的,必须明确借款人的贷款目的,以免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行为,影响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3、贷款金额、支付方式等。借款人委托他人收款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此外,大额贷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利息协议和利息协议不得超过年利率24%,应适当;
5、贷款还款期限、贷款还款方式;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双方自由协商一致;
7、债权人承担债权费用;
8、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担保方式、担保内容、担保期限等;
9、解决纠纷的方式;
10、其他约定条款。
三、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五、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六、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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