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就是法律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此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到: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劳动者在做兼职的时候,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进行辞职申请的,用人单位是需要马上同意你辞职的。
兼职会计是什么
首先,出纳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内容,出纳人员的工作岗位可以按管理要求来进行设置,出纳人员的工作必须完成于整个会计循环的工作当中,可以说在进行出纳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的细心。特别是刚刚接触出纳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勤于对账,日清月结是份内的工作,特别要对现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细心记录,对于与银行的一些往来账款或是传票等方面特别容易出错的业务进行准确处理,出纳工作是整个会计工作进行良性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对于会计的兼职来说,可以兼职实物管理的会计工作,却不能够兼职与职责不相容的会计工作,比如说成本会计的费用会计,银行与往来等方面的会计工作也是不可以兼职的。在进行兼任工作时,如果要查到出纳人员兼任了与职责会计工作不相容的工作时,出纳人员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由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纳人员要做的就是移交工作。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来看,也是不可以进行兼任其它方面工作。由于会计是一个独立的工作岗位,是不能兼顾其他的工作岗位,可以采用轮岗的方式进行处理,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很多的企业为了能够节约人力方面的成本核算,分工不是特别细,只要是不违反相应的会计原则,是可以进行兼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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