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在解除劳动关系中,未提到军人辞职相关问题。退伍军队不论是自己找工作的还是安置进企业的,在企业工作过程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只要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经过民主程序,解除的程序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就可以解除。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规定,那么解除就是违法解除,违法解除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退伍军人,不论工龄的时间长短,经济补偿金也是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起算)。
退伍军人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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