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残的理赔程序是什么?索赔通知?
当发生可能引起索赔的事故时,被保险人需要以填写好的索赔申请表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通知。死亡的,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通知书。在其他情况下,索赔通知应在损失发生之日起三十(30)天内提交给保险公司。
B.索赔信息
死亡保险索赔,索赔申请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证明和信息:
1)索赔人填写并签署的索赔申请表;
2)法定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户口证明;
3)与事故有关的报警和完整的病历卡;
4)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可能是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要求的。
申请残疾保险的,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由投保人签字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与事故有关的报警和完整的病历卡;
4)二级以上医院主治医生出具的伤残诊断报告。保险公司保留要求提供与残疾有关的其他证明或资料的权利;
5)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需要的其他资料。
申请医疗保险时,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由投保人签字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完整的病历卡,疾病诊断书、病理报告、出院总结和医疗费用收据;
4)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可能需要的其他信息。
对于上述索赔,申请人应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由申请人签署并填写的索赔申请书;
2)具体保险条款要求的证明和资料;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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