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动产抵押一般需要登记才能设立,动产抵押不需要登记即可设立。
一、房子未做抵押担保合同是否成立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房子未做抵押担保合同仍是成立的,只是抵押权还未设立。
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如下:第一,抵押权不需要对抵押物的占有进行转移,而质押必须要转移占有质押的物品;第二,抵押可以适用于不动产如房子,但是质押没有办法抵押不动产;第三,抵押担保必须办理登记,抵押的效力自从登记之日起就生效,而质押的效力在标的物进行占有的转移时生效。
三、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物权有哪些
登记对抗主义的有,地役权、动产抵押权。登记生效主义,有建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登记对抗主义效力下,无论标的物的占有是否发生移转,在未为登记之前,这种物权变动仅在当事人之间生效,而对于善意的第三人的物权主张却是毫无对抗力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是不完全的或者是受到限制的,受让物权的人取得的物权也是不完全的。
全文5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