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境内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为: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企业应该承担百分之二十的份额,而个人则需承担百分之八的份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公司应该承担百分之八的份额,而个人仅需要承担百分之二的份额;基本失业保险,企业亦应承担百分之二的比例,员工自身应承担百分之一;职工工伤保险方面,企业将依据不同产业类型进行区分,所承担的比例介于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之间,而这一部分费用公民无需自行承担;在生育保险方面,企业需承担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但员工本人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至于房产公共基金方面,公司及员工的缴费比例均为相同的上下限,分为两个档次供选择,具体内容包括由企业灵活选择的百分之五(同时员工也需相应地承担百分之五)或者百分之十(同时员工也需承担百分之十)的份额。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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