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的流程及相关费用
时间:2023-07-04 11:33:54 18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手续和标准:1.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3、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房屋赠与过户费用

1、营业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税费计算: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3%的契税和2%的赠与公证费,共计125080元,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如果是赠与人三代真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或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时,是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这几类人采取受赠形式与买卖相比,将可以大大节省营业税的支出。

《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一、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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