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是否影响首套看看赠与人与被赠与人的关系。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这是指的在赠与前;赠与过后,房产已经过户到他人的名下,名下自然是算有一套房的,有一套房再买房就是算二套房,至于贷款,就需要区分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如果申请的是商业贷款,按第二套房计算,商业贷款认房又认贷。如果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计算,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即使名下有一套房,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都是可以按照首套房贷计算的。除了赠与的房产外,其他的通过不限购方式获得的房产,如继承;当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时,名下就会有一套房的,再买房都算二套房。
赠与房屋未交付可撤销赠与
孙先生问:我有两个儿子因为我的房产闹起了别扭。早在1996年,我的单位进行公房改革时,我回了农村老家暂住,当时在家的大儿子写信把这一消息告诉了我。我回信说:你帮我出房款,将来房产归你。于是大儿子自己掏2万元钱将公房买了下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我。
三年后,我从农村回来后和大儿子一同住在这套房内,后来因为生活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了争执,我一气之下搬到了二儿子家。就这样过了多年,其间大儿子也没有给过我赡养费。
近日,我立了一份遗嘱,准备将房产给二儿子,大儿子听到后找到我,认为我已经答应将房子给他,现在不能再立遗嘱给弟弟。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疑
因为该赠与没有经过公证、也不具备公益性质,所以该房屋在赠与房屋产权变更前,该赠与可以撤销。
孙先生的那封信里答应将房产赠与大儿子,但根据法律规定:动产赠与生效的时间以交付动产的时间为标志,不动产赠与生效的时间以不动产产权发生变更的时间为标志。
由于该房的产权人仍然为孙先生,所以,实际上此赠与行为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孙先生用订立遗嘱的方式撤销了先前赠与的意思表示,应该是合法的。
但是孙先生在将房子赠与二儿子之前,最好将当初买房的2万元房款以及利息归还给大儿子,这样处理更会合情合理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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