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掖翻译专业资格报考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二级口译或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可免试《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或《笔译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二级口译或笔译《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二、张掖翻译专业资格报考受理条件有哪些
1.《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第二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三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等级划分与专业能力:
(一)资深翻译:
(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
(三)二级口译、笔译翻译
(四)三级口译、笔译翻译。
第四条:资深翻译实行考核评审方式取得,申报资深翻译的人员须具有一级口译或笔译翻译资格(水平)证书;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资深翻译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评价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
第六条: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第二条:各级别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均设英、日、俄、德、法、西班牙、阿拉伯等语种。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第六条: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承担口译考试考务工作。
3.《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第十一条:
一级翻译的考试考务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人事考试中心)、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考评中心)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中国外文局考评中心负责命题与题库建设;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译考试的考务实施和笔译、口译考试的数据统计等工作;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承担口译考试的考务实施工作。
4.《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60号)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口译考试考务实施工作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其他事项部门职责分工不变。二、在2018年下半年口译考试中,将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考区、考点进行机考试点。自2019年起,口译考试将全面实行机考。
三、张掖翻译专业资格报考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酒泉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