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拿铁叉打伤我了,警察快救我。6月24日下午13时,晋江市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接到报警称,32岁的安微籍男子徐某在新塘工业区新优兰发公司旁因劳资与包工头彭某(男、37岁、山东人)发生纠纷,并被其打伤。
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经过仔细检查后确认,徐某手臂上有轻许的擦伤,但是并没有铁叉打伤的伤口痕迹。随后,便通知社区卫生院过来处理伤口。
事情起因是包工头彭某认为徐某工作态度极不认真,便要辞退他。辞退就辞退,你也不能打人啊。徐某质问彭某。彭某赶紧向警察解释,我并没有要打他,只是现在是上班时间,我刚好拿着铁叉在做事,是他先动手的。我没有武器,当然是先下手为强,看到两人争得面红耳赤,民警赶紧将其分开,分别做思想工作。
民警告诉两人,之前是同事,应该好聚好散,不要冲动闹事,同时告诉彭某,拿着铁叉容易引起误会,以后要注意,不得再犯。经过民警半小时的调解,彭某赔偿徐某500元医药费,事情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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