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律师,你好,最近我和一个房东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说,对方只转让房屋的所有权,不转让房屋所及土地的使用权。我想问,他这样约定合法吗,是不是会导致合同无效
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吗”这个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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