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期间房屋转让后租金由谁收取
房屋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老房东签订的,承租人应向老房东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在老房东提供证据证明新房东已享有产权,通知承租人向新房东支付租金,并由新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之前,承租人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将租金交给老房东。
二、转租别人的房子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转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签订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应由谁承担;
(三)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
(四)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五)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六)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七)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耗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八)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三、房东同意转租但不退押金怎么办
房东同意转租是否退押金要分情况看。如果当事人与房东之前没有明确约定转租不退押金的话,那么在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当事人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如果对方拒绝,当事人可以搜集好相关证据包括转账记录,押金条等可以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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