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预售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预售合同的区别是:
1.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人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销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的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是房产五证。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商品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商品房合同违约金的算法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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