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一个工伤职工申请工伤医疗终结鉴定的所需材料清单,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认定决定、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费用票据原始原件、住院治疗相关材料、门诊治疗相关材料等。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工伤事故作出的认定决定;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的原始原件;
5.住院治疗的相关材料,包括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以及住院费用明细等,需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相关材料,包括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并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以及检查单等。
工 伤 报 销 所 需 材 料 清 单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申请工伤待遇时,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职工工资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等。
工伤报销所需材料清单中,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也是申请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以及医疗费用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证明工伤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报销标准。
另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也是工伤报销所需材料清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材料有助于证明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有助于明确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是否有权代为申请工伤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申请工伤待遇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职工工资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申请工伤待遇时,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职工工资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等。这些材料是工伤报销所需的重要依据,也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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