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保单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如新车上牌、车辆过户、改变使用性质等等,被保险人都应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变更,保险公司将出具批单记载变更的内容,作为保单的补充部分。
二、当被保险人需要办理批改时,应填写批改申请书,签字或盖章后连同保单一并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即签发批单;若发生变更保险期限、增加或减少保险责任等变更,保险公司视情况还需补收或退还保费。
三、按规定,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随时可以要求退保。如对保险公司不满意而想换保险公司、保险车辆按规定报废等,都可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要求退还未到期的保费。具体退保流程如下:
第一步:退保申请。写一份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保,签字或盖章后交给保险公司;
第二步:出具退保批单。保险公司根据退保申请书出具一份退保批单,上面写明退保时间及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汽车保险单正本和保险卡;
第三步:领取应退保费。凭退保批单和身份证明,到保险公司的财务部门领回应退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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